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含托幼机构)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学校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区食药局在秋季学期开学之际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餐饮副局长刘顺利任组长,餐饮服务科及各食药所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领导、总体部署专项检查工作,统一调配监管资源,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通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细化职责分工,优化检查形式。细化餐饮服务科、各食药所任务职责,科所联动,密切配合;学校自查与各食药所专项检查相结合,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排查隐患,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三、推进重点工作,稳步落实任务。一是督促学校开展自查。督促全区内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源性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学校食堂的检查指导。要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就餐环境卫生、索证索票、食品进购与储藏、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等事项,不断提高食堂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检查指导。加强向学校内进行配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是否具有与制作供应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以及经营设备设施;布局和工艺流程是否合理,防止食品交叉污染;是否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各相关制度是否落实;食品添加剂是否合理使用等。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立即整改,对整改结果要及时进行复查;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要严肃处理,有关情况要及时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四是加强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的检查。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整治。一方面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原料验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要求,对无证餐饮店要坚决予以取缔;另一方面要夯实校方是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学生关注食品安全,拒绝不合格食品,拒绝到无证餐饮店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