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立足百姓需求,健全公益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村居公益法律服务考核办法补充规定》。二是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实行律师值班通报制度,确保律师出勤率。建立同行评估制度,坚持旁听案件庭审,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三是关注特殊群体,开展专项维权活动。完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三级工作网络,开展法律服务进军营活动;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橱窗等平台集中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开启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提供上门审查、受理等服务。
主办: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政法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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